教务处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管理全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服务作用,是全校教学工作的指挥中心和服务机构。教务科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上级教学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并下发各类教学文件。
二、根据社会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订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新增专业申报、专业建设及评估工作。
三、根据学校定位和培养目标, 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制和修订的原则性意见;组织教研室制定(修订)和实施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实习、实验大纲;审核各教研室制定的教学计划,负责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批;汇编全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
四、指导全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筹备和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
五、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实践教学,协调教学、实验实习、教学实习、毕业生产实习,抓好实践技能的训练与考核。
六、抓好教学管理,健全教学档案,搞好课程的临时调整,安排好听课、观摩教学、教学评优等教学活动。
七、搞好实验室、文印室的工作,审核购置计划,抓好教材建设,组织管理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的征订、自编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
八、严格教学纪律,搞好部门职工的考勤、考核、纪律管理工作。
九、定期开展调研,征求教学单位和广大师生对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妥善地处理。
十、负责整理和管理教学档案,做好教学资料的统计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