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定西市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现就定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第一批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
此次人才引进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定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一批引进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引才的对象、条件及程序
(一)引进对象
往届毕业生和2026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通过考试考核及资格复审后签订《定西市2026年第一批引进人才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时间入职;2026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考核及资格复审后签订《定西市2026年第一批引进人才就业协议书》,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入职。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自愿到学校工作。
2.满足引进岗位所要求的院校、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且各学习阶段均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博士研究生38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2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4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人员3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医学类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报名,取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的按照最高学历学位报名。
5.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引进计划、岗位条件限制,采取单列考核、“一事一议”方式引进。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全省有效职称,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具有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可报考《需求计划》中符合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和其他条件的所有岗位。
7.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引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定西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未履行定向就业或委培协议的;定西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录用或人才引进已签约,暂未发文招聘到岗的(不含临聘人员);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签约后放弃、辞职、服务期内解聘等未满三年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考察及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现役军人;在各类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凡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网上报名的,可于2026年3月26日8:30至4月10日18:00期间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有关印证资料。采取现场报名的,可就近就便参加高校宣介招聘会提交相关资料。其中,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在职人员报名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须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每名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于2026年3月26日8:30至4月11日18:00期间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4月12日12:00前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4月12日18:00后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完善报名资料并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笔试考核。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超过15:1(含)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业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为5:1(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为笔试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4.面试考核。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低于15:1的岗位人员以及通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适时组织开展集中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通过在线报名系统,在指定时段内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采取现场试讲形式进行,需根据自身专业方向,自备一节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课程进行试讲,面试点仅提供粉笔、黑板,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及其他教具。若需其他教具或设备请考生自备,不得标记个人信息且须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带入面试场所。各类教材、教案和纸质材料不准带入面试场所。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参加笔试考核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综合成绩并列者,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5.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根据岗位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对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6.现场签约。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签订《定西市2026年第一批引进人才就业协议书》。现场签约环节弃权或审核不合格的,可等额递补一次。
7.体检。体检由学校会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有关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会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户籍地公安机关政审等情况进行考察,调阅审查个人档案,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9.公示备案。由学校对拟引进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引进的情形,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入职手续。
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入职前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政策待遇
按照定西市引进人才政策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落实人才落户、安家补助、生活补助、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政策保障。引进人员入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享受各项政策待遇。
四、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dxsyjrc,考生也可在定西党建网(http://www.dxdjw.gov.cn/)首页点击“定西市2026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系统”跳转至报名系统。
2.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报名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视为放弃,取消引进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定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引才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
定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2-5930562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2-8215675
定西职业技术学院:18793201434
附件1:定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一批引进人才需求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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